序号 |
检验项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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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标要求 |
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|
检测方法 |
1 |
铅(以Pb计)
备注:松茸制品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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污染物 |
≤1.0
mg/kg
备注:适用于食用菌及其制品。以Pb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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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27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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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5009.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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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总砷(以As计)
备注:松茸制品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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污染物 |
≤0.5
mg/kg
备注:以As计。适用于食用菌及其制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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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27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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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5009.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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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镉(以Cd计)
备注:松茸制品和姬松茸制品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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污染物 |
≤0.5
mg/kg
备注:食用菌制品(姬松茸制品除外)。以Cd 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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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27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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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5009.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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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总汞(以Hg计)
备注:松茸制品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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污染物 |
≤0.1
mg/kg
备注:以Hg计。适用于食用菌及其制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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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27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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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5009.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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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二氧化硫残留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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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添加剂 |
≤0.05
g/kg
备注: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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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27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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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5009.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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抽检依据 |
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,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。凡是不注明日期的,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。 GB 27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.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<...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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抽检要求 |
1.抽样型号或规格 预包装食品或非定量包装的食品。 2.抽样方法及数量 生产环节抽样时,在企业的成品库房,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抽取相应数量的样品。抽取样品量不少于1.2kg,且不少于10个独立包装。大包装食品(≥10kg)可进行分装取样,分装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微生物污染,分装的样品盛装于被抽样单位用于销售的包装或清洁卫生的容器中...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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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验应注意事项
1.检验项目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”结果超过1的,在检验报告中出具该项目并判定;结果未超过1的,不在检验报告中出具该项目。 2.流通环节和餐饮环节从大包装中分装的样品不检测微生物。 |
判定原则与结论
原则上按照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判定,若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高于该要求时,应按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判定。 出具抽检检验报告,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按如下方式作出判定: 1.检验项目全部符合相应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的,检验结论为:“经抽样检验,所检项目符合××××要求”。 2.检验项目有不符合相应依据的法律法规...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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